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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莱英(002821) -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规则》
2025-07-18 17:46

委员会组成与提名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至少三名董事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多数[7]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非执行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7] 会议相关规定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2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由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21] 文件保存与规则生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有关文件等保存期限为十年[24] - 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施行[24] 委员会职责 - 负责研究制定和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5] - 负责研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5] - 可获董事会转授责任厘定个别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待遇,或向董事会建议[11] 考评与方案审批 - 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考评,结果报董事会,董事薪酬计划需股东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报董事会批准[18] 工作支持与规则执行 - 工作时公司需提供主要财务指标等书面资料[16] -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等规定执行[24] - 与国家日后颁布法律等相抵触时按相关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25]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