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莱英(002821) -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1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等情形不得转让[8] 买卖限制 - 公司A股年度报告/H股年度业绩公告前60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2] 违规处理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规定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并披露[11] 减持计划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转让股份,应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5] - 减持计划披露时间区间不得超三个月[16] 报告与公告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需在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9] - 新任、信息变化、离任需在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个人信息[20] - 股份变动,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22] 存档期限 - “首次申报”送交通知存档期限为有关事情发生后10个交易日,其他为3个交易日[25] 其他规定 - 公司通过章程规定股份转让限制,应及时向交易所申报[25] - 董事、高管持股比例及其变动比例达5%,适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5] - 本制度“超过”含本数[27]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8] - 制度生效后,原相关制度自动失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