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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莱英(002821) -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 )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7-18 17:46

公司定义 - 公司下属企业指直接或间接控股超50%或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5] 重大事项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属重大事项[10]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30%属重大事项[10] - 任一股东所持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属重大事项[11] 交易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审议披露[12] - 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审议披露[12] - 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审议披露[12] - 标的涉及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审议披露[12] - 标的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占最近一年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审议披露[12] - 标的最近一年净利润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审议披露[12] 重大信息范围 - 重大经营管理信息涵盖董事会审议、高管变动等[14] - 其他重大事项信息包括募投项目变更、业绩预告等[16] - 控股股东转让股份致控制权变化需报告[16] 信息报告制度 - 公司重大信息实行实时报告制度[18] - 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信息书面报告董事长并知会董秘[1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传递有明确程序[20] - 报告义务人特定时点报告可能重大信息[20] - 报告义务人报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20] 信息披露要求 - 信息披露前相关人员不得泄露信息和内幕交易[21]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