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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莱英(002821) -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 )股份有限公司关联(连)交易管理和决策制度》
2025-07-18 17:46

关联人界定 - 《深交所上市规则》下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12] - 《香港上市规则》中有权在公司股东大会上行使或控制行使10%以上投票权的人士为主要股东[12] 关联交易审议 - 公司为关联人或持股5%以下股东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关联股东回避表决[29]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等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9][30]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等,需聘请中介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30] 会议规则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无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21] - 关联董事不得对关联决议行使表决权,董事会表决时需回避且不计入法定人数[21][24] - 关联股东在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应回避表决,所持表决权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4][25] 关联交易处理 - 公司处理关联交易需董事长提交议案、中介审计评估、董事会提交股东会、文件备案[31] 豁免规则 - 符合最低豁免水平的交易所有百分比率(盈利比率除外)低于0.1%[38] - 符合最低豁免水平的交易所有百分比率(盈利比率除外)低于1%且涉及附属公司层面的关连人士[38] - 符合最低豁免水平的交易所有百分比率(盈利比率除外)低于5%且总代价低于300万港元[38] - 部分豁免关连交易规模测试每项百分比率(盈利比率除外)低于5%[41] - 部分豁免关连交易规模测试每项百分比率(盈利比率除外)等于或高于5%但低于25%且总代价低于1000万港元[42] 非豁免交易规则 - 非豁免一次性关连交易发布公告后15个工作日内须将通函送交股东[46] - 非豁免一次性关连交易任何修订或补充通函及/或提供有关资料应于股东会举行前不少于10个工作日内送交股东[46] - 非豁免的持续性关连交易需就每项关连交易订立全年最高限额并披露计算基准[50] - 非豁免的持续性关连交易与关连人士签订的书面协议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特殊情况需取得独立财务顾问书面确认[50] 其他规则 - 关联交易涉及提供财务资助等以发生额作为计算标准并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32] - 公司持续关连交易需遵循年度审核规定[51] - 持续交易变为持续关连交易,公司需全面遵守申报、公告及“独立股东”批准规定[51] - 持续性关连交易超上限或更新等,公司需重新履行申报、公告及“独立股东”批准程序[51] - 公司进行关联/连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定价政策,主要条款重大变化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53] - 交易事项政府定价可直接适用,政府指导价可在范围内合理确定价格[55] - 有可比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优先参考确定交易价格[55] - 无可比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可参考关联方与第三方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55] - 无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和非关联交易价格,以合理构成价格定价[55] - 某项交易属不同规则下关联/连交易,从更严格者适用制度规定[57] - 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59][60] 公司防范措施 - 公司应防止关联人干预经营,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源[12][13] - 公司董事及高管有义务关注关联方侵占公司利益问题,发现异常提请董事会处理[14] - 公司关联人签署协议时只能代表一方,不得干预公司决定[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