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本公司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4]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计算基数[4]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得转让[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5] 买卖时间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6]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6] 减持与披露要求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7]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7]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被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8] 信息申报与公告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相关时点或期间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申报数据视为股份管理申请[14] - 公司董高人员股份变动应在事实发生二日内报告并公告,公告内容含变动前持股数等[15] - 董高人员持股及变动比例达规定需按相关法规履行报告披露义务[15] 管理与监督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董高人员股份数据并每季度检查披露情况[16] - 发现违法违规应及时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16]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披露董高人员买卖公司股票情况[16] 违规处理 - 违规买卖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负责收回并处分[18] - 董高人员违规持有买卖或未申报由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处理[18] - 公司可对违规董高人员给予内部处罚[18] 实施时间 - 管理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0]
ST证通(00219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