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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证通(00219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证通电子证通电子(SZ:002197)2025-07-18 19:01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2]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议或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6]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8] 提案规则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通知与登记规则 - 召集人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各股东[11]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1]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2] 投票规则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4] - 上市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20]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9]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0] 会议主持与出席规则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审计委员会召集的股东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以上成员推举一名成员主持[17] -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应出示身份证等,委托他人需出示证件和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出席要求类似[15] - 股东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人、代理人、指示、日期、期限、签名或盖章等内容[16] - 出席会议人员登记册由公司制作,载明参会人员信息[17] 审议与决议规则 - 股东会审议发行优先股应就种类数量、发行方式等事项逐项表决[20][21]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23]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方案[25]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股东会决议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6]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等违法违规的股东会决议[26] 其他规则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5]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29] - 本规则修改由股东会决定,授权董事会拟订草案,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29] - 本规则所称“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30] - 其他语言版本与中文版本有歧义时以中文版本为准[31]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1] - 文档日期为二○二五年七月十八日[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