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证通(00219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7月)
内幕信息管理 -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秘为具体负责人[2] 内幕信息范围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5][6] 内幕知情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属内幕知情人[8] 档案与备忘录 - 发生要约收购等情形应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保存至少10年[10][11][13] - 重大事项应制作进程备忘录,相关主体配合[13] 报送要求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档案及备忘录[14] - 披露重大事项后事项变化需及时补充报送[14] - 报送档案时董事长及董秘签字确认[14] 保密与责任 - 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违规将处分赔偿[16][17] - 操纵股价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17] 自查处理 - 自查发现内幕交易等2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及结果[17]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按法规执行[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