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美特(30086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07)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七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合理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水平及支付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一)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包括在公司担任其他职 务的董事及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本管理制度所指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指在公司担任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并履行相应职责所领取的相应报酬。 (二)董事长津贴为税前 50-120 万元/年,董事长未参与日常经营管理,则不 设置绩效奖金,参与日常经营,则参与年度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年度绩效 奖金。 (三)除独立董事外,公司的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