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美特(30086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07)
董事会会议召开 - 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3] - 四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3] - 董事长十日内召集并主持会议[4]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书面通知[6] 会议延期与委托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联名书面提延期[5] - 董事委托和受托出席遵循四项原则[7] 会议举行与表决 - 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9] - 实行一人一票书面记名投票[12] - 未在指定期间递交表决结果视为弃权[10] - 不得对未通知提案表决[10] - 提案需超全体董事半数同意[13] 特殊情况处理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4] - 提案未通过一月内不再审议[20] - 董事或独立董事可要求暂缓表决[20] 记录与公告 - 会议记录需包括多内容且出席人员签名[20] - 决议公告应包括通知时间方式等[21] 规则相关 - 报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2]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7] - 保存会议记录十年[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