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6] 股东会召集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8]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8]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深交所备案,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10%[10]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向公司提提案[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通知与登记 - 召集人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6] - 股权登记日和会议召开日间隔2 - 7个工作日,登记日确定后不变[15] 延期与取消 - 发出通知后延期需在原定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延期后登记日不变[15]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应延期或取消,出现该情形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8]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2] 记录与决议 - 会议记录保存10年[31]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3] - 股东违规买入股份,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总数[33] 投票权征集与关联交易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3]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股份不计入有效总数[34] 选举与表决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表决权[39] -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会对提案逐项表决,同一事项不同提案按提出时间顺序表决[40] - 股东会表决由律师、股东代表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结果[37]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首次结果为准[38] 公告与实施 - 股东会决议应公告出席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持股总数及占比等[42]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作特别提示[42]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42] 其他规定 - 公司不得在股东会上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42]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法无效,程序违规股东可60日内请求撤销[42] - 规则由董事会制定,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42] - 董事会有权修订规则,但须经股东会审批通过[42] - 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43]
杰美特(30086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