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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美特(30086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07)
杰美特杰美特(SZ:300868)2025-07-18 19:02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七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7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第 1 页 共 5 页 第1条 为规范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2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专门设立的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 究制定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设置或调整方案,以及对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查、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3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4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5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设立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提名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6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