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美特(300868) - 关联交易制度(2025.07)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七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2)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 4 条或第 5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第三章 关联交易 第 1 条 为保证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人 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 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以及《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 2 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除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 3 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 4 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由前项所述主体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