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美特(30086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07)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或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规定可以用作出资的资产,对外进行各种形式投资的活动。 (1)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 (含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 第 1 页 共 10 页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 公司进行前款所述投资事项应当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不得将 委托理财审批权授予公司董事长个人或经营管理层行使。 第1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 "公司")的对外投资及资产处置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投资风险, 确保公司资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