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宣亚国际(30061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7月)
宣亚国际宣亚国际(SZ:300612)2025-07-18 19:46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6]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提前5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16][18]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含)出席方可举行,所作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18][19][20]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8] 职责与监督 - 指导监督内审部,内审部向其报告工作并报送审计报告等[11] - 督导内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一次[12] -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等工作[10] 事项审议 - 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2] 利害关系处理 - 委员有利害关系时应披露性质和程度[22] - 有利害关系委员一般应回避表决,经其他委员讨论一致且董事会认可可不回避[22][23] - 会议由过半数无利害关系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利害关系委员过半数通过[23] - 出席会议无关联委员不足无关联委员总数二分之一时,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23]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及决议应写明有利害关系委员未计入法定人数、未参加表决情况[23] - 工作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25] - 工作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执行,抵触时以《公司章程》为准[25] - 工作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