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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亚国际(30061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宣亚国际宣亚国际(SZ:300612)2025-07-18 19:46

融资与担保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5] - 多类担保情况须经股东会审议,如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5]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9] - 特定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召开临时股东会[9][11][13][14] - 股东会通知需在规定时间发出,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17][20] 股东权利 - 特定股份比例股东有权提提案、提名董事候选人等[17][26]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27] - 股东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股东会决议[30]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9]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30] - 上市公司委托理财交易金额计算规则[36] - 议事规则相关规定,包括实施、修改、解释等[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