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亚国际(30061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7月)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信息沟通[4]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等[7] 沟通内容与方式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7] - 沟通方式有公告、股东会、公司网站等[7] 沟通相关要求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与中小股东充分沟通[8]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并及时公布变更信息[9] - 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并利用网络设施开展活动[8] 会议要求 - 特定情形下按规定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0]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0] 人员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办公室协助工作[13] 档案管理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20] 活动限制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尽量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22] 信息反馈 - 董事会秘书及办公室关注媒体信息并反馈给董事会及管理层[16] 内部支持 - 控股股东等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17] 内部机制 - 构建投资者关系管理内部协调机制并建立信息采集制度[18] 活动管理 - 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建立档案制度并可创建数据库[20] 接待安排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接待事务,秘书统一负责来电来访接待[22] 活动公开 - 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公开进行,有条件可网上直播并提前公告[22] 调研要求 - 董事、高管接受调研告知秘书且其或代表全程参加[23] - 调研机构及个人签署承诺书并提供相关资料[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