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科科技(30004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7月)
关联人确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人[3][4] - 董事会办公室会同财务部每年第一季度确定关联人名单[5]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原则,无国家定价和市场价格时按成本加合理利润确定,无法以上述价格确定则协商定价[9]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上(除担保、财务资助)需总经理向董事会提交议案审议[11] - 与关联法人成交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除担保、财务资助)需总经理提交议案[11]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除担保)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披露的关联交易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董事会表决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9]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13]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18] 其他规定 - 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应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20]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十年[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