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应占三分之一(含)以上席位,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8]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8] - 提名人可由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的股东提出[10] - 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6] - 最近36个月内受深交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不得担任[10] 独立董事任期与履职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2]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3] - 任职期间应参加深交所认可的候选人培训[26] 独立董事履职规范 - 连续两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2]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6]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 应在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17]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17] - 出现意见分歧无法达成一致时,董事会分别披露意见[22] - 发表独立意见应明确清晰,含重大事项基本情况等内容[22] - 发现公司重要事项未提交审议等情形应向深交所报告[23] - 向公司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出通知时披露[25] 公司相关责任 - 独立董事不符合规定,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3] - 任期届满前提前解除职务,公司及时披露理由和依据[12] - 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履职[27] - 保证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8] - 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董事会会议资料,保存至少10年[28] - 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39]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40]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42] 审计委员会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8]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朗科科技(300042)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