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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欣氟材(00291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中欣氟材中欣氟材(SZ:002915)2025-07-18 20:46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4] - 成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独立董事召集人,由董事会选举[5]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5] - 每年至少开一次会,定期会议在年报董事会前[17] - 五种情形下开临时会[18] 会议规则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8] - 决议需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18] - 表决方式多样,临时会可通讯表决[18] 细则生效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