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信息报告标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应履行重大信息报告义务[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报告[8]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8]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需及时报告[12]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需报告[12]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诉讼仲裁需报告[14] - 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等发生变更需及时报告[1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及时报告[1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主动告知公司重大信息并配合披露[2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增持、减持股票应在变动当日收盘后告知公司[20] 重大风险事项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抵押、质押或者报废超过总资产的30%属于重大风险事项[19] 信息报告流程 - 信息报告义务人知悉内部重大信息当日,应向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报告并送达相关文件[24]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规定时点的当日预报可能发生的重大信息[24] - 董事会、股东会就重大事件作出决议,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当日内报告决议情况[25]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需在重大事件发生或知悉当日内报告[35]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归集信息并向董事长报告、知会董事会秘书,提供披露基础资料[35] 信息披露责任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32] -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直接责任人[32] - 董事会办公室是内部信息汇集和对外披露的日常工作部门[32] - 公司任何部门、各控股子公司未经通知董事会秘书并履行法定批准程序,不得对外披露重大信息[33]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组织内部信息传递、汇报需披露事项、提醒督促合规、组织培训等[34] 其他规定 - 公司信息报告义务人及具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范围包括多类人员[29] - 内部信息报告制度和指定的信息报告义务人应报公司证券投资部备案[36] - 不履行信息报告义务包括不报告、未及时报告、信息有误等情形[38] - 报告人未履行义务致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给予批评、警告、罚款、解除职务等处分并要求赔偿[38]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办理[41]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2]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43]
中欣氟材(00291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制度(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