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欣氟材(00291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成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5] 任期与补足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5] - 人数低于规定三分之二时,董事会补足[5] 下设小组与会议 - 下设投资评审小组,总经理任组长[6] - 每年至少开一次会,提前三天通知[13]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4] - 表决方式为投票,临时会可通讯表决[14] 细则生效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