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昊医药(430017) - 子公司管理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17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制度议案,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2] 子公司定义 - 持有50%以上股份等三种情况可定义为子公司[4] 人员管理 - 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董监高,任期按章程执行可按需调整[7] - 年度完结后评价子公司人员履职并提考核方案[8] 财务管控 - 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向母公司报告资产和财务状况[11] - 母公司统一会计政策等并制定合并报表编制方案[11][12] - 定期分析子公司报告并委托审计财务报告[12] 战略规划 - 子公司经营及发展规划服从母公司战略和规划[14] 审计监督 - 母公司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子公司配合执行决定[17] 信息报告 - 实行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及时报告重大信息[19] - 子公司按要求提供报告情况说明与数据[20] - 子公司负责人督促报告并通报重大信息[20] 其他规定 - 子公司信息披露依内控制度执行[21] - 子公司控制其他公司逐层建制度并接受监督[23] - 制度未规定适用法律法规等,抵触时以其为准[23]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23] - 制度发布主体为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18日发布[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