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 2025年7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和部分治理制度议案[2] - 修订后法定代表人辞任,需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3] - 修订后高级管理人员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3] 股本结构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0277.50万股,均为普通股[3]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5]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请求撤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期限为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相关机构诉讼[6][7] 担保事项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情况需关注[10]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经出席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10] - 股东会审议部分担保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0] 股东会召开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或章程所定人数2/3等情况,公司需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公司需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0] 股东提案与投票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2]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为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结束当日下午3:00[13]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5]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5] 董事任职与选举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情况不能担任公司董事[19]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9] 董事会职权与会议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并报告工作等多项职权[22][23] - 董事会下设审计、战略等四个专门委员会[2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26] 交易审批权限 - 董事会交易审批权限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指标[23][25] - 股东大会交易审批权限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指标[25][26]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31] -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给公司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31] 财务报告与利润分配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等[3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32] - 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32][33][34][35] 公司合并、分立与减资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38]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38] 制度修订与审议 - 修订《公司章程》事项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42] - 《股东会议事规则》等8项制度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45]
华信新材(300717)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