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纽威数控(688697) - 纽威数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纽威数控纽威数控(SH:688697)2025-07-21 17:00

募集资金支取与使用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8]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可置换[13] - 使用募集资金应与招股说明书承诺一致,不得擅自或变相改变用途[11] - 募集资金原则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持有财务性投资等行为[11] 募投项目管理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或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论证项目可行性[12] - 募投项目预计延期,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11]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9] 资金存放与监管 - 募集资金到账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8] - 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专户不得他用[7] 闲置资金处理 -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期限最长不超12个月[14] - 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且为安全性高产品[14] -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需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15] 超募资金管理 - 单次使用超募资金达5000万元且达总额10%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妥善安排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并注销[16] 其他规定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1000万元,可免于特定程序,年报披露使用情况[25]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调查募集资金情况[29] - 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9] - 年度审计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30] - 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及时公告[15] - 变更募投项目需董事会决议,部分情况需股东会审议[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