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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信新材(30071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华信新材华信新材(SZ:300717)2025-07-21 17:01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择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内选举[6] 提名委员会运作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2/3时需补足[4]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前三天通知委员[11] - 会议需2/3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2]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和修改[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