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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信新材(300717)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华信新材华信新材(SZ:300717)2025-07-21 17:01

对外投资分类 - 短期投资指持有不超一年可随时变现投资[2] - 长期投资指超一年不能或不准备变现投资[2] 交易审议规则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况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8] 交易计算标准 - 购买或出售股权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对应公司全部资产和营业收入视为交易涉及总资产和营业收入[9] - 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公司分期缴足出资额,以协议约定全部出资额为计算标准[9] - 同一类别且标的相关交易按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已履行义务不再纳入累计[9] 决策权限 - 未达提交董事会审议标准,总经理可审查决定事项[9] -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负责对外投资决策,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统筹协调,下设投资评审小组[11] 短期投资管理 - 公司短期投资由财务部门预选机会和对象,编报年度计划,按审批权限实施[13] - 涉及证券投资执行联合控制制度,至少两人共同操作,人员分离制约[13] 投资项目审批 - 投资项目需经投资评审小组初步评估、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初审、董事会审议,超权限提交股东会[16] 投资项目实施 - 已批准投资项目由董事会授权相关部门实施,经营管理班子监督运作[16][19] 长期投资合同 - 长期投资合同需法律顾问审核、授权决策机构批准[21] 投资收回与转让 - 出现经营期满、破产等情况公司可收回对外投资[19] - 投资项目有悖经营方向、连续亏损等情况公司可转让对外投资[20] 合作合资监督 - 公司对外投资组建合作、合资公司应派出董事参与监督[22] 财务核算与检查 - 财务部门对投资活动全面记录核算,取得被投资单位财务报告[24] - 公司年末对长、短期投资全面检查,对子公司定期或专项审计[25] 子公司管理 - 子公司每月向公司财务部门报送财务会计报表[25] - 子公司重大事项如收购出售资产等应及时报告公司[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