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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信新材(30071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华信新材华信新材(SZ:300717)2025-07-21 17:01

股票买卖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5]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5] - 违反“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规定,所得收益归公司[6]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在股东会通过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9] - 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过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9] - 现任董高人员信息变化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9] - 现任董高人员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9] 股份变动披露 - 公司董高人员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11] - 公司董高人员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11]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等情况,董高人员应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1] 股份锁定与转让 - 公司对现任及离任半年内董高人员证券账户信息登记备案并更新[14] - 董高人员证券账户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4] - 董高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14] - 董高人员所持股份余额不足1000股时可一次全部转让[14] - 董高人员以上年末所持股份总数为基数计算可转让股份数量[15] - 因权益分派致董高人员所持股份增加,可同比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15] - 董高人员所持限售股解除条件满足后可申报解除限售[15] - 董高人员离任后六个月内所持及新增股份全部锁定[15] - 锁定期间董高人员所持公司股份相关权益不受影响[15] 制度施行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