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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能电力(837046)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亿能电力亿能电力(BJ:837046)2025-07-21 17:01

审计委员会构成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构成,两名为独立董事[6] - 成员每届任期不超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7] 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9] - 作出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11] 资料保存 - 会议记录等相关资料保存期限至少十年[15] 财务披露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监督工作 - 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外部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20] - 监督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机构至少半年检查一次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9][22] - 监督指导内控检查和评价,对内控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报告[20] - 存在内控重大缺陷督促整改和内部追责[21] - 有权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和高管履职行为[23] 会议提议 - 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和临时股东会会议[23][24] - 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临时股东会提议[24] - 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会议在提议后2个月内召开[25] - 自行召集股东会需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北交所备案[25] 股东诉讼 - 接受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可向法院诉讼[27] - 拒绝或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诉讼[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