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智科技(87072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1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3] 关联人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以及过去或未来12个月内存在此情形的为关联人[8] 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10]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1] 审批权限 - 董事长审查决定成交金额不足30万(自然人)或未超300万且占比不足千分之二(法人)的关联交易(担保除外)[13] - 董事会审查决定成交金额30万以上(自然人)或超300万且占比0.2%以上(法人)的关联交易(担保除外)[14] - 股东会审议成交金额占比2%以上且超3000万等关联交易(担保除外)[14] 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需合理商业逻辑,董事会审议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反担保[15] 其他规定 - 公司按类别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预计重新履行程序[16] - 连续12个月内与同一或相关关联方交易累计计算[16] - 公司有九种关联交易可免予履行相关义务[16]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可聘请专业人士就关联交易表决提供意见,费用公司承担[19] - 股东会审议时,5%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要求关联股东回避[19] - 违背回避规定,关联交易决议无效[20] - 董事长决定的关联交易确立后三日内报告董事会[22] - 董事及高管关注关联人侵占公司利益问题,公司受损董事会采取保护措施[22]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