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源股份(688148) - 芳源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7月制定)
人员辞任生效时间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报告之日生效[4] - 高级管理人员辞任自董事会收到报告之日生效[5] 人员补选及处理时间 - 董事辞职公司需60日内完成补选[4] - 独立董事情况公司董事会30日内提请召开股东会解除职务[7]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7] 离职手续相关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两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正式离职后五个工作日内办妥移交手续[8] 股份转让限制 - 任期届满后离职的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1] -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每年减持不超25%且6个月内不得转让[11] 异议复核 -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