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源股份(688148) - 芳源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董事会秘书任职 - 公司设1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2] - 5种情形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5] - 4种情形需在一个月内解聘董事会秘书[10] 聘任与交接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董事会秘书[11] - 空缺超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代行,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1] - 聘任时签保密协议,离任接受审查和办理移交手续[11] 会议筹备 - 筹备董事会会议需送达通知及资料、列席并记录[13] - 年度股东会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十五日前通知股东并公告[14] - 筹备股东会需取得股东名册、核对资格、置备资料[14] 职责协助 - 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14] - 负责督促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做好相关工作[15] - 协助完成定期信息披露核查工作[15] 采访调研 - 董事和高管接受采访调研前应知会董事会秘书[17] - 董事会秘书妥善安排并全程参加[17] - 接受人员就过程和内容形成书面记录[17] 细则说明 - “以上”“以下”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19] - 细则未尽按国家法规和章程执行,抵触时修订[19] - 细则由董事会制定、修订和解释,审议通过生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