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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源股份(688148) - 芳源股份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7月修订)
芳源股份芳源股份(SH:688148)2025-07-21 19:16

审计部设置与职责 - 公司设审计部为专职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4] - 审计部负责人由总裁任免,应具备审计、会计等工作背景[5] 审计工作内容 - 内部审计应涵盖销货与收款等业务环节,可依公司情况调整[8] - 审计部根据董事会要求和公司情况确定审计重点,编制年度审计计划[23] 审计报告与沟通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9] - 年度和半年度结束后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0] - 审计委员会与外部审计单位沟通时,审计部应积极配合[13] 审计流程 - 审计项目负责人应在实施审计前5个工作日向被审计对象发出审计通知书[23] - 被审计对象应在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内部审计机构[24] - 审计部应于收到书面意见3个工作日内对意见进行审核研究[24] 内部控制评价 -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包含董事会声明、工作总体情况等多项[15] - 审计部负责内部控制评价具体组织实施工作[15] 档案管理 - 审计部在内部审计项目结束后及时完整建立内部审计档案[25] 激励与约束 - 公司应建立审计部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内部审计人员[27] 违规处理 - 被审计对象有违规行为,依情节轻重责令纠正或给予行政、经济处罚,严重犯罪的交司法机关[28] - 内部审计人员滥用职权等造成损失,公司给予行政、经济处罚,严重犯罪的交司法机关[28]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30]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