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源股份(688148) - 芳源股份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子公司持股与管理 - 全资子公司芳源集团持股比例为100%,控股子公司持股在50%以上或能实际控制[5] - 芳源集团以股权份额对子公司享有股东权利并实施管理[6] 预算管理 - 子公司预算执行遇重大变化每半年可申请调整[9] - 子公司预算全部纳入公司预算范畴并按统一安排编制[12] 人员委派 - 芳源集团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的董事、监事人数原则上占二分之一以上[9] 制度备案 - 子公司应建立规范的人力资源、薪酬管理制度并备案[12] 财务资料 - 子公司应及时报送会计报表、财务预算报告等资料[12] - 子公司向公司报送的会计报表和财务报告需经审核确认[13] 账户管理 - 子公司应根据规定统一开设银行账户并备案[13] 信息报告 - 子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是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应明确信息事务部门及人员并向董事会秘书备案[14] 重大事项 - 子公司需及时报告如增减注册资本、修改章程等重大事项给公司审批[14][15] - 获批重大事项子公司应定期汇报进展,配合公司监督[15] - 未经公司审批同意,子公司不得披露经营、财务和现金流状况[15] - 子公司重大事项审批需论证评估、提交董秘办审核后报董事长和总裁审批[16] 审计监督 - 公司审计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审计,也可聘请社会审计机构[16] - 内部审计内容包括财务制度执行、经济效益等多方面[16] 档案管理 - 子公司应将公司证照、治理资料、重大事项档案等存档并报送公司[16][17] 参股子公司管理 - 对参股子公司管理主要通过派出人员行使职权,至少占一名董监成员[18] 制度说明 - 本制度解释权和修订权属公司董事会,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