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9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690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4,609.6万元[9]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60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19]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44,609.6万股,现有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4,609.6万股[19] 股权结构 - 席惠明持股4542.00万股,持股比例75.7000%[18] - 浦建芬持股493.98万股,持股比例8.2330%[18] - 缪春晓持股80.01万股,持股比例1.3335%[18] - 章建良持股68.01万股,持股比例1.1335%[18] - 席晓燕持股87.99万股,持股比例1.4665%[18] - 席盛超持股387.99万股,持股比例6.4665%[18] 股份相关规定 - 发行可转债转股会导致注册资本增加,减少注册资本需按规定程序办理[24] - 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0] 股东权益与决议 - 股东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规定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3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9]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7] 担保规定 -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等[49]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股东会审议特定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49]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50] - 董事人数不足6人、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等情形下,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61] 董事相关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处刑罚或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等情况,不能担任公司董事[91]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该职务[92]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92]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占50%以上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05][106]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审议[109] 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5名,独立董事至少3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136] -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2名独立董事[136] -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应包括2名独立董事[13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4] - 公司可采取现金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优先采用现金分红[156] - 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应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原则上每年一次,董事会可提议中期现金分红[158]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53]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144]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时,可不经过股东会决议[185]
东珠生态(603359) -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7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