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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凌科技(30092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7月)
南凌科技南凌科技(SZ:300921)2025-07-22 18:46

制度审议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于2025年7月21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1] 报告义务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为信息报告义务人[4] 业绩预告 - 净利润为负值或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或扭亏为盈需上报业绩预告[7] 重大信息范围 - 公司重大信息包括内幕信息及重大事件等[9] 报告事项 - 拟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事项等需报告[10] - 公司、子公司交易事项需报告[10] - 公司、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需报告[12] - 公司重大风险事项需报告[12] - 公司重大变更事项需报告[13] - 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需报告[1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质押等情况需及时报告[14][16]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需及时报告并持续报告进程[15][16] 报告时间要求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相关时点后24小时内向董事会秘书报告[18] - 涉及主要标的尚待交付或过户,超约定期限后每隔30日报告1次进展[19] 其他要求 - 公司宣传计划等公开计划实施前至少5个工作日通知董事会秘书[22] - 信息报告义务人未履行义务致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将受处分[24] - 各部门、分公司和子公司研究信息披露事项应通知董事会秘书列席[20] - 各部门、分公司和子公司作重大决定前应征询董事会秘书意见[20] - 子公司应指定专人整理保管信息,使用数据以公司公告为准[23]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