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辅股份(87139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常辅股份常辅股份(BJ:871396)2025-07-22 18:46

审计委员会组成 - 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1名应为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7] -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1/3以上全体董事提名,由董事会选举并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产生[7]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若有两名以上会计专业人士,召集人由全体委员的1/2以上选举产生[7] 任期与补选 - 审计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独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8] - 公司应自审计委员会成员提出辞任或被解除职务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9] 监督职责 - 审计委员会监督外部审计机构审计工作,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及监督职责情况报告[12]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公司重大事件实施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一次检查[13] - 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开展内部控制检查和评价工作,并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14] 审议流程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出通知,会议在提议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17] 诉讼相关 - 审计委员会接受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书面请求,可对违规董高人员提起诉讼[19]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19] 会议规则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25] - 审计委员会定期会议提前5日发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26] - 公司原则上不迟于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前3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26]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6]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与讨论事项有利害关系须回避,无法形成意见则提交董事会审议[26] - 独立董事委员不能出席会议,应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委员代为出席[27] - 审计委员会会议按规定制作记录,出席成员需签名[27] 文件保存与保密 - 审计委员会文件由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保存,保存期不少于10年[28] - 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意见以书面形式提交董事会[28] - 出席会议委员对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28] 其他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应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28] - 细则未尽事宜依国家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30] - 细则与新规冲突时以新规为准并及时修订[30] - 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0]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