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辅股份(871396)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1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2] 财务差错认定 - 资产、负债差错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资产总额5%以上且超800万元[9] - 净资产差错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总额5%以上且超500万元[9] - 收入差错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收入总额5%以上且超500万元[9] - 利润差错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5%以上且超300万元[9] 信息披露认定 - 会计报表附注财务信息披露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或有事项未披露认定为重大错误[11]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重大合同等交易认定为重大错误[11] 业绩差异认定 - 业绩预告变动幅度或盈亏金额超出预计范围达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11] - 业绩快报财务数据和指标与定期报告实际差异幅度达20%以上[12] 责任追究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形式包括公司内通报批评[15] - 对公司内部人员违规处理方式包括警告、调离岗位、经济处罚等[16]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16] - 公司董事会对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16] 制度执行 - 半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18]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18] - 若本制度与新规定冲突,以最新规定为准并修订[18]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8]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18] 制度落款 - 制度落款为常州电站辅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19] - 制度落款日期为2025年7月22日[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