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新晨科技(30054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
新晨科技新晨科技(SZ:300542)2025-07-23 18:3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特定亲属不得担任[6]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特定亲属不得担任[6]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9]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2] 独立董事罢免与补选 - 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质疑或罢免不称职独立董事[13] - 连续2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3] - 公司60日内完成独立董事补选[15]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7] - 半数以上可提议召开临时专门会议[22] - 专门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22] - 专门会议表决一人一票,记录保存十年[25] 公司保障义务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28] - 及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不迟于期限提供资料[28]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给予相适应津贴[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