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规则 - 公司可调整或不披露个别条款信息,但需说明原因并提示风险[2] - 应披露对投资者决策有重大影响的行业经营性信息,引用数据需客观权威并注明来源[3] - 信息披露应同时向所有投资者进行,内幕信息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4] - 自愿披露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遵守公平原则,不得选择性披露[5] 定期报告要求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应披露行业特点、公司业务等信息[16]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9]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9]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20] 业绩预告与异常处理 - 公司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预告[25]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传闻致交易异常,公司应及时披露本报告期财务数据[20]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可能影响公司证券交易价格重大事件,投资者未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2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公司应披露[29] - 公司变更名称等,应立即披露[23] - 公司应在最先发生的特定时点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31] - 公司披露重大事件有进展或变化,应及时披露[35] - 控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5]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36] - 董事知悉应披露信息时,应及时通知公司证券事务部[38] - 公司管理层应及时向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报告公司经营和财务重大事件等信息[42]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分管部门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未及时上报信息将追究责任[42] 保密与暂缓披露 - 公司在商务谈判等业务需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时,应要求对方签署保密协议[44] - 公司拟披露信息符合特定条件可暂缓披露[44] 报告编制与披露流程 - 公司定期报告由高级管理人员组织草拟编制,董事会秘书负责送达审阅、通报和披露[46][49][50] - 公司临时公告由证券事务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通报和披露[51] - 除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公告外的重大事项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需及时通报董事会秘书[51] - 以董事会名义发布的临时报告需董事长或授权成员审核签字[51] - 总经理有权审批的经营事项公告需总经理审核签字,再经董事长或授权成员批准[51] - 控股、参股子公司重大经营事项公告需经多层审核批准并以公司名义发布[51] 其他规定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信息问询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59] - 公司核查特定对象文件需在两个工作日内回复[66] - 公司问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等情形[58] - 公司问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对公司拟进行重大资产或债务重组[57] - 公司要求特定对象签署的承诺书涵盖不打探未公开重大信息等内容[63] - 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敏感信息的归集、对外披露及排查工作[68][69] - 公司董事等人员在敏感信息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70]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向所有投资者平等披露重大信息[60] - 公司重大事件信息披露需经董事报告、秘书审核、交易所审批等程序[54][55] - 公司建立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信息问询制度[58] - 报告义务人知悉敏感信息后应第一时间报告,必要时两个工作日内提交资料[72] - 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事项,证券事务部应及时提出预案[74] - 涉及商务谈判等事宜,双方需事前签订《保密协议》[76] - 违规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报告义务人将被考核[77] - 董事等知情人员须对股价敏感资料保密[78] -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控制信息范围,异常时及时披露[79] - 董事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85][86] - 公司信息以董事会公告形式发布[87] - 向主管部门上报数据应与信息披露一致[88] - 专业独立报告信息披露需获认可[89]
新晨科技(30054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