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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晨科技(300542)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新晨科技新晨科技(SZ:300542)2025-07-23 18:31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全体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召开 -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召开[12] - 定期会议提前5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18] 会议举行与决议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9][21] 表决权委托 - 委员每次只能委托一名其他委员,不迟于表决前提交委托书[22][23] 会议表决与列席 - 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临时会议可用传真、电话并传真作决议[25] - 非委员董事可列席,无表决权[26] 关联回避 - 讨论关联议题时,关联委员应回避[32] 工作细则 - “以上”“以下”含本数,“低于”不含本数[24] - 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抵触时修订[24] - 解释权归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及修改[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