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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德医疗(603301) - 振德医疗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振德医疗振德医疗(SH:603301)2025-07-23 19:31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细则的有关规定,履 行《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 要求履行的职责。 第二章 任职条件及聘任程序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由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具备下列条件: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何一种情形; 第七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