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胜天成(600410) - 北京联慧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公司概况 - 公司前身为华胜天成有限公司,1998年11月30日成立,注册资本2000万元[9] - 2001年3月7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4月27日在上交所上市,代码600410[9] 激励计划 - 2025年7月23日,公司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12] - 激励对象为ICT业务团队核心骨干,不包括特定人员[12][34]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8人,拟授予股票期权2000万份,占股本总额1.82%[13][14] - 首次授予1790万份,占股本总额1.63%,预留210万份,占0.19%[14]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16] - 首次授予等待期为20、32、44个月,预留授予为12、24、36个月[17] - 首次及预留授予行权比例均为40%、30%、30%[18] - 行权价格为每份7.90元[21] - 考核年度为2026 - 2028年,设定ICT业务团队及公司营收目标[27] 审批流程 - 2025年7月23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30][31] - 需公示激励对象,监事会审核,自查内幕交易[32] - 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2/3以上表决权通过,关联股东回避[32] 其他 - 公司确认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37] - 截至2025年7月23日,公司具备实行激励计划主体资格[41] - 2025年7月23日,北京联慧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