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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电工(001359)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平安电工平安电工(SZ:001359)2025-07-23 20:31

审计委员会组成与补选 - 审计委员会由5名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委员应过半数[4]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应履职至新任委员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4] 审计委员会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提前5日发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经全体委员同意可豁免[13]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13] - 会议须有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向董事会提出的审议意见,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审计委员会信息披露 - 公司须在年报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18] - 履职重大问题触及标准,须及时披露事项及整改情况[18] - 审议意见未被采纳,须披露事项并说明理由[18] - 须按规定披露审计委员会就重大事项出具的专项意见[19] 规则相关 - 规则由董事会制定,自通过之日生效,修改亦同[21] - 未尽事项或与法规章程相悖,按法规章程执行[21] - 规则解释权属董事会[22] 公司标注日期 -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标注日期为2025年7月23日[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