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电工(001359) - 内部审计制度
审计部设置 - 公司设立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4] - 内控办设主任1名、审计专员2名,审计部保持独立[6] 审计工作安排 - 审计部每年对内部审计人员实施专业及后续教育[8] - 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务预算,由公司保证[7] - 每季度报告工作情况和问题,每年提交内部审计报告[11] -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0] 审计监督检查 - 审计委员会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重大事件实施情况[12] - 监督及评估审计部工作,履行指导监督制度建立实施等职责[18] 报告审议披露 - 公司根据审计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3] - 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 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评价报告形成决议[14] - 与年度报告同时在符合条件媒体披露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15] 质量控制评价 - 内部自我质量控制含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等内容[19] - 外部评价由外部独立合格机构和人员进行[21] 舞弊相关规定 - 公司、子公司经理层对重大舞弊行为负责[24] - 内审人员审查内控时关注组织目标可行性协助预防舞弊[24] - 舞弊检查由内审人员等专家实施[25] 制度施行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30] 档案保存 - 审计档案保存期限自审计报告签发之日起不少于10年[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