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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电工(001359) -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平安电工平安电工(SZ:001359)2025-07-23 20:31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提名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过半数须为独立董事[4] 独立董事补选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需履职至新任委员产生,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6] 会议通知与召开 - 会议通知须提前3天送达全体委员,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10] - 提名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可采用通讯表决,签字视为出席并同意[10] 会议表决规则 -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半数通过[20] - 委员可委托一名其他委员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二人以上无效[20] - 授权委托书应最迟于会议召开前提交给会议主持人[21] 会议记录与规则 - 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10年[24]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定,自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26] - 本规则解释权属董事会[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