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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创能源(688429) -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时创能源时创能源(SH:688429)2025-07-24 18:46

内部审计部门设置 - 公司设审计部为内部审计部门,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6] - 内部审计部门保持独立性,不置于财务部门领导之下,也不合署办公[8] 人员要求 -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必要专业知识、实践经验和沟通能力,有适当数量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业务骨干[9] - 内部审计人员履行职责应遵守规定,保持独立、客观、正直和勤勉[13] 工作汇报与计划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0] - 内部审计部门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报告[11] -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应在下年度开始前编制完成并报董事会批准[15] 审计工作内容与权限 - 内部审计工作包括会计报表审计等多种类型[11] - 公司赋予内部审计部门要求报送资料等权限[12] 审计流程 - 内部审计应在实施审计三日前下达审计通知书[16] - 内部审计实施后原则上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告[20] - 内部审计人员应在审计结束日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计报告[27] - 被审计对象应在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送交书面意见[27] - 内部审计部门应在收到书面意见5个工作日内审核并修改审计报告[27] 内部控制相关 - 内部审计部门每半年至少对货币资金内控制度检查一次[10] - 内部审计部门应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3] - 内部审计应涵盖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23] - 内部审计应将大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等事项内控作为检查重点[24] - 内部审计在重要对外投资等事项发生后应及时进行审计[24] 后续处理 - 内部审计部门接到董事会意见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反馈给相关单位[21] - 内部审计部门应在反馈意见送达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后续审计[21] 资料保存与机制 - 公司内部审计资料保存时间不少于十年[29] - 公司建立内部审计激励与约束机制评价人员绩效[32] - 公司将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作为内部机构和子公司绩效考核指标[32] 违规处理与制度生效 - 对拒绝提供资料等行为的部门和个人建议给予处分[32] - 对利用职权谋私等行为的审计人员给予处分[32] - 本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4] - 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