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创能源(688429) -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管理原则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5] 沟通与管理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7] - 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8] 信息披露 - 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需真实准确完整[11] 说明会安排 - 召开投资者说明会提前10个交易日联系相关人员[11] - 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发布公告预告具体事项[14] 活动记录 - 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后汇总发布活动记录[15] 业绩说明会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6] 诉求处理 - 对投资者诉求承担处理首要责任,依法处理及时答复[23] 工作职责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20] 负责人与机制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负责人[21] - 建立内部协调机制和信息采集制度,各部门配合[21] 人员与培训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需具备相应素质和技能[22] - 可对员工进行投资者关系工作相关知识培训[22] 档案与制度 - 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23]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制度废止[25]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