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创能源(688429) -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2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4] - 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每届任期不超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8] - 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外部审计机构履职及监督职责报告[11] - 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3] 审计委员会决策流程 - 披露财务报告等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8] - 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先形成意见提建议[11] - 审议事项形成决议连同议案报董事会[10] 审计委员会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开1次会,2名以上委员提议可开临时会[22]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2] - 提前3天通知并提供资料,紧急情况口头通知[22] -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3]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等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4] - 披露年报时在交易所网站披露年度履职情况[26] - 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