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章鼓(002598)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至五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担任[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需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6] - 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7] 报告与公告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关于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等报告后二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8]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以上委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13] - 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其他 - 公司应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并配备人员或机构承担日常工作[15]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10年,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公司董事会[15]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