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临时股东会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自行召集条件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9]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3] 年度股东会授权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13]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4] 公告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各股东[14] 股权登记日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大于2个工作日,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5] 网络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为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8]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1] 累积投票制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且选举2名以上董事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21]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21]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24] 方案实施时间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4] 回购股份决议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等目的回购股份,股东会决议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5]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法违规的股东会决议[25] 决议执行与披露 - 公司应及时执行股东会决议确保正常运作[26] - 法院判决或裁定后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配合执行[26] - 涉及更正前期事项公司应及时处理并履行披露义务[26] 章程制定与修改 - 公司制定或修改章程应依照规则列明股东会有关条款[28] 其他 - 公司为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29] - 日期为2025年7月25日[29]
山东章鼓(00259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